工作经验
郑州大学刑法学硕士,2004年8月加入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朱秀峰律师潜心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证据法研究,专职于刑事辩护,办理了一批在区域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大量案件取得了从轻、减轻、免除刑罚处罚的良好效果,部分案件发回重审,部分案件判决无罪,部分案件由公诉机关撤案,部分案件由检察院不予起诉,部分案件不予批捕。近年来,着力刑事非诉业务,在反诈骗、反商业贿赂、反腐败、刑事合规方面,为当事人及所在单位争取最大的合规利益。
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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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从无期徒刑到二十年的改判的非法经营期货交易案件
作为一名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的律师,每一次接手重大复杂案件,都深感责任之重。在山东省某公司李某某 涉嫌非法经营、诈骗一案中,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深度挖掘、法律适用的精准分析,成功实现了从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二十年的重大改判。我将结合本案办理过程及实务经验,探讨非法经营期货交易案件的辩护要点,并通过典型案例对比 -
【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15年有期徒刑,金博大律师坚持无罪辩护成功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闫某伙同他人在某酒店内向他人贩卖毒品“麻古”1000片,后二人在旁边一饭店门口处被抓获,并当场从身上带的包里查获毒资。经鉴定,涉案毒品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共重87克。被告人闫某一审被某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被告人提出上诉后,二审由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朱秀峰律师、张文涛律师担任辩护人,经过辩护,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后,判处被告人15年有期徒刑。被告人再次上诉,二审法院再次发回重审,最终由检察院撤回起诉,被告人终获无罪。 -
【贪污罪、受贿罪】律师介入成功发现证据缺陷,当事人成功减刑
本文由河南省信阳市郑**贪污、受贿案整理而来,本案由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的朱秀峰律师代理。下面我们就案件来做详细介绍:01.案情简介第一项罪名:挪用公款罪2009年3月17日,被告人郑某某安排本单位财务人员陈某将单位公款50万元借给X县XX乡粮管所所长卢X做生意使用,约定月息1分。同年4月18日卢X安排甄XX将所借50万元及利息5 -
【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国土资源所长被指控受贿罪,成功辩护为单位受贿减轻刑罚
本文由河南省信阳市王某某贪污、单位受贿案整理而来,本案由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的朱秀峰律师代理。下面我们就案件来做详细介绍:01.案情简介2009年8月至12月间,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XX市国土资源局所所长期间,利用负责辖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工作的便利条件,多次向辖区内的XX市XX煤矿索要汽车。XX煤矿于日通过银行汇款2170 -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家公职人员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案,二审成功减刑减罚
本文由河南省新乡市李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整理而来,本案由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的朱秀峰律师代理。下面我们就案件来做详细介绍:01.案情简介XX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2日作出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李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私企高管贪污受贿近四百万,朱秀峰律师轻罪辩护仅量刑三年半
本案是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诉机关起诉7件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近四百万。对方公司提供的客观证据和各个证人的证人证言在细节方面都有诸多矛盾和不合理之处,辩护人朱秀峰律师和陈刘杰律师向公诉机关建议案件在此退回补充侦查,公诉机关也认识到证据的问题,同意辩护人的要求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审判阶段成功打掉一起重要事实,这起事实的犯罪金额达到总金额的一半以上,量刑从最初的6-8年,最终经过两次庭审降为三年六个月,得到了当事人和家属的好评。 -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成功辩护帮助当事人减轻、免除处罚,保障当事人利益
本文由河南省信阳市黄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整理而来,本案由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的朱秀峰律师代理。下面我们就案件来做详细介绍:01.案情简介被告人黄某某在担任息县夏庄镇中心校校长期间,通过其在X县工商银行设立的账号为62×××26的账户,收受XX镇村民范某10万元,为范某承建XX镇中心校和XX村小学修缮工程、承包XX食堂、承 -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涉黑案件致人死亡,成功辩护死刑立即执行改为缓期两年执行
本文由丁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整理而来,本案由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的朱秀峰律师代理。下面我们就案件来做详细介绍:01案情简介被告人丁某某设立投资担保公司因被害人丁A欠债不还,被告人丁某某等人,指使张某某纠集的王某、李某、王某、魏某等人对被害人进行暴力威逼要求被害人丁A还钱。过程中,不幸造成被害人丁A去世。公诉机 -
【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犯罪嫌疑人被指控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两项罪名,成功辩护重大改判
本文由河南省郑州市张某某寻衅滋事案整理而来,本案由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的朱秀峰律师代理。下面我们就案件来做详细介绍:01.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了控制郑州、南阳、信阳、新乡以及外省的分公司客户能够按照其公司的规定执行,上下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张某某、罗某直接领导分公司的风控部门,在各个分公司安排自己的 -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车贷公司老总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多罪情况下成功改判
张某某成立XX公司,从事非法车贷业务,虚高合同,隐瞒内容,强行收车逃避法律。肆意认定违约,敲诈高额费用,鼓励风控人员不择手段收车。配备暴力工具,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张某某领导严密,监控客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该组织通过犯罪活动形成心理威慑,阻碍经济发展。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秀峰接受张某某家属委托,担任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二审阶段的辩护人。通过阅卷、会见、走访和取证等,积极进行罪轻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朱秀峰的辩护意见,将检察院量刑建议最高刑15年改成9年。该判决结果影响巨大,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成功辩护获不批捕、不起诉
本文由张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整理而来,本案接受委托时间为2021年6月,辩护律师为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的朱秀峰律师和庆一恒律师。下面我们就案件来做详细介绍:01.辩护效果审查批捕阶段,通过多次会见听取当事人辩解了解案情,从证据角度以及涉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当事人不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主观故意 -
【聚众斗殴罪】持械聚众斗殴、并认定主犯情况下,通过无罪辩护换取减轻处罚效果
本文由刘某某持械聚众斗殴案件整理而来,承办律师为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的朱秀峰律师和庆一恒律师。下面我们就案件来做详细介绍:01.案情简介2016年某日,被告人刘某因琐事与李某滨、胡某波(二人另案处理)等人发生口角,后双方走开。李某某、胡某某等人怀恨在心,遂指使胡某某、胡某某、胡某某(三人另案处理)到某市某镇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