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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审接受委托后成功发回改判,减刑30个月
作者:朱秀峰律师 岳珍锦律师01.案情简介河南省某某县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某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均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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